频谱交易大开放!NCC委员会议昨(2)日审议匯流五法的「电信基础设施与资源管理法」草案,电信频谱不只准予买卖而且准予出租,将首开国内电信频谱出租先例。
另外,NCC拟仿照美国FCC做法,鼓励无线电视台及广播电台将目前非经竞标取得的部分广电频谱释出,再透过竞标或商议价格机制提供电信业者使用。
NCC副主委兼发言人虞孝成昨日表示,希望透过「频谱使用权」的多元化管理机制,促进国内电信及广电事业频谱资源更加有效的利用。
目前的「电信法」规定电信频谱不得转让,不过,2013年4G频谱拍卖竞标时,特别订定「行动宽频业务管理规则」、首度开放电信频谱交易买卖。鸿海併购亚太电信之后,旗下国碁电子去年就把4G竞标得来的5MHz频宽,以34.34亿元卖给台湾大哥大。
而正在修法中的匯流五法打算进一步在「电信基础设施及资源管理法」放宽电信频谱不只可以买卖交易,还可以出租。
虞孝成说,出租的方式,可以依时间、区域及频宽大小移转频谱使用权,举例来说,亚太电信透过竞标取得一块40MHz频宽的频谱,可以将其中位于南区、中区或北区10MHz频谱出租给台湾大哥大、并约定使用年限。
至于非竞标取得的广播电视频谱,在频谱执照尚未到期之前、也可以提前释出频谱给电信业者竞标,透过NCC操作竞标机制,将执照期限未到期的广电频谱使用权移转给电信业者。台湾的广电事业目前採取资格审议制,五家无线电视台目前使用530~608MHz共78MHz频宽,而无线广播电台使用88~108MHz共20MHz频宽,无线电视台使用期限为9年,扣掉干扰频段、每一家电视台各使用6MHz左右频。
未来连广电事业非经由竞标取得的频谱,都可以启动交易机制,这在国内广电信市场可说是史无前例。NCC强调,「电信基础设施及资源管理法」草案经过委员会昨天的讨论,虽已形成共识,不过,确切版本必须等到下周才能最后拍板。(工商时报)